就讓我們略窺一下『伽羅瓦』的思考法吧。假使 是『多項式』 的『解』,此處係數 都是『有理數』。如果我們建構一個『對稱函數』
,將它展開後 應該就是 的吧。如果將這些『解』 ,作任意的『排列』permutation ,此處是說上一排的『解』的『位置』用下一排的『解』來『置換』,由於 函數的特殊『形式』,我們會得到 。事實上對於任意的『置換』,都會有 。所以函數 稱之為『對稱函數』,這個『置換』的『不變性』就是『伽羅瓦』主要研究的對象。舉例來說,考慮一個二次方程式 有兩個根 ,
,比對後得到
,和
。這兩個『代數式』對於 來講,也是『對稱的』,如果將它們看成兩個變數的『聯立方程組』,化簡後所得到的也定然就是『對等的』二次方程式 與 。
這產生了很重要的結果,假使 是方程式的一個根,假設另一個根是 ,由於
,再由
。因此得到 。而且 。也就是說這兩個根是熟悉的 與 。於是一個『對稱函數』 如果某一個根 是 的形式﹐那麼必然有另一個根 是 的形式,這就是由於那個『多項式』的係數是『有理數』的原故,它的『二次方根』的解,總是『成對』出現的啊!於是『二次方根』解的個數也必然是『偶數』的了!!
如果我們探討一個三次方程式 有三個根 的情況,此時 ,假使說 是一對『二次方根』的解,那麼 就必然是『有理數』。而且從 與 來看,三次方程式至少有一個實數解。如果我們用 來消去 這個『平方項』
。那麼為什麼要消去『平方項』的呢?如果考察
,當 『平方項』為『零』時,,這建議著 ,也就是說有一個根可以表示成『特殊兩數』之和。假使我們將 代入方程式,得到
,假使『選擇』 ,又可以得到 ,是這一組 所滿足的『聯立方程式』,可以將它改寫成
,與
,這卻正是說 是一個『二次方程式』的根。求解後可以得到
,所以 。然而三次方程式不是應該有三個解的嗎?假使 ,那個 『根號』 是正實數,因此 也是實數,而 是兩個『立方根』之和,所以也是實數。那麼要如何求得另外兩個解的呢?假使設想 而 ,然而 ,所以可以解得 ,於是 的三個解是 ,最終我們可以得到 、,以及 三組答案,現今人們將這個方法叫做『卡爾達諾法』。『吉羅拉莫‧卡爾達諾』 Girolamo Cardano 是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百科全書式的學者,主要成就在數學、物理、醫學方面。在一五四五年出版的《大術》一書中,他首先發表了三次方程式的一般解法。然而就數學史而言,真正發現此三次代數方程式解法的或許是『尼科洛‧塔塔利亞』 Niccolò Tartaglia,兩人也因此而結怨。這本書中還記載了四次代數方程的一般解法,其實是由他的學生『費拉里』所發現的?這簡直是特別為那個『實驗哲學』 x-phi 所舉的例子的吧!!
俗話說︰不以規矩,不足以成方圓。在西方文明史中,這個僅使用『直尺』與『圓規』來『作圖』的傳統實在是淵源流長的,據聞它是來自於古希臘的『數學課題』,而且只准用『圓規』和『直尺』,並且祇能在『有限次』的『操作』裡,去解決各種不同的平面幾何『作圖題』。還有人講,它還有『抽象』的『限制條件』︰
一、直尺沒有刻度,但可以是『無限長』,而且只能夠使用直尺之固定的一側。它的『作用』可以將『已有』的『兩個點』連接在一起,成為一條『線』。
二、圓規所畫的圓能夠達半徑長『無限寬』,但是上面也不可以刻有『角度』。它的主要製圖『作用』是『複製』已有的『長度』或是產生與其它之『線』或者『圓』彼此之間的『交點』。
這引發了『古希臘三大難題』
一、【化圓為方】
求一個正方形的邊長,使它的面積與一個已知的圓相等。
二、【三等分角】
求一角,使它的角度是一個已知角度的三分之一。
三、【倍立方】
求一立方體的邊長,使它的體積是一個已知立方體的二倍。
經過了上千年的努力,人們開始思考這些『問題』的『可行性』之『條件』,假使我們按造它規定所說的『條件』,這些都是『不可能』被『作出來』的了。這又是為什麼的呢?因為假使只使用『線』與『圓』,如果從『解析幾何』的觀點來看,『尺規作圖』 Compass-and-straightedge construction 最多也只能夠是多個『二次方程式』之『疊套』 的罷了!若是有『不滿足』這個『條件』的『構圖』,難到它是有『可能』的『作出圖』的嗎??
比方說『化圓為方』 的方程式像是 ,不要說 畫不畫的出來,那個 難道就畫的出來的嗎?如果思考一個『單位圓』 ── 直徑等於一,圓周長等於 ── 的『內接』以及『外切』的正四邊形、八邊形、十六邊形等等『倍邊數』逼近的『正多邊形』,這個圓的『周長』 總是介於這些內外的『正多邊形』之『周長』之間,就算那些內外切『正多邊形』都可以借助於『半角公式』 表達成『二次方程式』的『疊套』形式,恐怕也得要『無限』之『尺規步驟』才能得出這個 的吧!
雖然我們已經談過了『三次方程式』的求解以及一般方程式『二次方根』解的個數是『偶數』的,如果我們直接計算 會得到什麼的呢?
,所以 ,因為 ,所以 ,這就產生了假設『矛盾』的了,因此『立方根』終究是無法表達成『二次方根』的吧!!
假使我們從『三角函數』的『三倍角公式』來看
,這又是一個『三次方程式』的啊!無怪乎,它也是『幾何作圖』之『不可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