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問題 ── Thue 改寫系統之補充《一》

已故的英國哲學家菲利帕‧福特 Philippa Foot,她於一九六七年發表了一篇名為《堕胎問题和教條雙重影響》論文,當中提出了『電車問題』,用来『批判』時下倫理哲學中之主流思想,尤其是功利主義的觀點︰

大部分之道德判斷都是依據『為最多的人謀取最大之利益』的原则決定的。

她的原文引用如下

Suppose that a judge or magistrate is faced with rioters demanding that a culprit be found guilty for a certain crime and threatening otherwise to take their own bloody revenge on a particular section of the community. The real culprit being unknown, the judge sees himself as able to prevent the bloodshed only by framing some innocent person and having him executed.

Beside this example is placed another in which a pilot whose aeroplane is about to crash is deciding whether to steer from a more to a less inhabited area.

To make the parallel as close as possible it may rather be supposed that he is the driver of a runaway tram which he can only steer from one narrow track on to another; five men are working on one track and one man on the other; anyone on the track he enters is bound to be killed. In the case of the riots the mob have five hostages, so that in both examples the exchange is supposed to be one man’s life for the lives of five.

設想一個法官推事正面對著暴徒的要求,有個罪犯必須為某犯行認罪服法,否則他們將自行報復血洗這個社區的特定區域。然而真正的犯行者未明,法官觀察到自己似能阻止這場血洗,只要將無辜者框陷處決就好。

 

 

除了這個例子之外,另一就是︰一位即將墬機的飛行員要如何決定導向哪個較多還是較少人居住的地方呢。

 

為了盡可能平行立論,就這樣假想吧︰某人駕駛一輛即將出軌的火車,他僅能從這一窄軌導向另一窄軌;一邊有五人正在軌上工作,另一軌上有一人;不論他進入何軌,那軌道上的人全都必死無疑。好比暴動中一暴民挾持五位人質一樣,當下的兩個例子中都是如此假設一命與五命之兌換

這個倫理學之『難題』現今有許多不同的類似之『版本』,也許是因為它是這個領域中最為知名的『思想實驗』之一的罷!!

解決問題

美籍匈牙利的大數學家 George Pólya 寫過一本《怎樣解題》的書,書中強調解題的『第一步』是『了解問題』是什麼?問題的『限制條件』又是什麼?『概念定義』有沒有『歧義』?能不能『改寫重述』這個問題的呢?如果『解題者』能這樣作,那就是『思過半已』。

我們就跟隨波利亞的『金科玉律』,先了解這個問題是什麼?如果從福特女士的說法來看,這是一個『選擇的道德性』、『行為的正義性』和『道德正義能不能有量與質的比較之尺』的相關之『問題』。由於她並沒有說明與提起『□□性』或是定義『○○質』,我們也只能用『歷史 』以來的『思想』假定她說的『理念』和『爭議』。這樣提出以下的『模型』以及『說明』,這個『目的』是期望能『釐清分辨』所論所指。

首先作者將界定若干『術語』,方便談論著這些『語詞』的意義到底是什麼?人們又或是『同意』或者是『不同意』?

人之各種活動至少包含了『思維』與『作為』,我們就簡單截斷的說『行為』是『行動』的『論域』,它還包括著『想而不作』之『不作為』,就是說︰

行為 = Behavior = B = { 行動 } \cup {不作為}

人都有『抉擇』的『自由』,稱之為『自由意志』;在任何情況下得為自己的『行為』來『負責』,或者可能因為這個選擇而產生『愧疚』,但是它也有『不抉擇』的自由︰

自由意志 = Free will  = F = {抉擇} \cup{不抉擇}

,因此『責任』、『權利』、『義務』、『犧牲』或『奉獻』…等等,都是『定義』在 B \times F \times  『人事物』上的某種『關係R

道德判斷 MJ公平正義 EJ 都是一種『行為』或與『選擇』的『度量』,它至少『分別』著,『有善、好』、『有惡、壞』和『好壞、善惡无記』。然而這兩者到底是具有『試金石』,『甜度計』還是『度量衡』之某類事物的性質,不同的『權衡理論』之『判準』不同。也就是說  MJ  和 EJ 都是『特定理論』之某類的『函數』,或許相互彼此得由『大同小異』或『求同存異』來『定奪』是非。

人類的歷史上古往今來有一個『信念』的『通則』是︰

凡事若是不道德,皆不可作此選擇,也都不應當作為。

就讓我們『重述』這個『電車問題』如下︰

有些人相信且認為有一根可以『量化道德』之尺的存在,他們在一般的『抉擇情境』下,也會同意這裡『所列舉之選項』是『不道德的』並且不符合於『公平正義』之通則,即使處於此種『特殊情境』之下,也許他們也還是同意著上述的通則,只不過他們卻是用著『數量大小比較可以得出好壞之高低』的判斷來決定著『善惡』之分界,但是這種『多寡區分』應該是不可能改變『性質分辨』之什麼的吧??

假使這已然是個真實的『面對』情境,也許一人說

既然『道德』的理想已不可能,就用『善惡』的實際吧,要是依舊無法達到,只得按造『好壞』的現實 了,終究『兩利相權,取其重;兩害相衡,取其輕』。

或許另一人講

縱使願意自我犧牲』,依然不能兩全』,又有誰知『今日之選擇』不是『來日之因果』的呢?更不必說果真有個『選擇的利弊得失』的計較嗎?不如就『擲個銅板』吧!反正人生自古誰無死!該誰的就各安天命吧!!還是終得自己面對無盡的『無奈』。

過去科幻小說家以撒‧艾西莫夫 Isaac Asimov 訂定了『機器人三定律』Three Laws of Robotics︰

第一法則
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或因不作為使人類受到傷害;

第二法則
除非違背第一法則,機器人必須服從人類的命令;

第三法則
在不違背第一及第二法則下,機器人必須保護自己。

不知這個機器人將如何『看待』那個電車問題?它能不能有一種『演算法』計算出『唯一』的『正確解答』?事實上人生有時不得不遭遇『爛蘋果情境』,彷彿『壞的裡面挑不那麼壞的』就能得到『比較好的一般』;又有時只能『五十步笑百步的自嘲』,還有時真像『父子騎驢一樣不知如何是個好』。易經裡講的『無妄之災』果真是有之的阿!!

天雷無妄

無妄:元,亨,利,貞。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
之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 天命不
佑,行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初九:無妄,往吉。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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