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在物理上『發散問題』 的『由來』又是為什麼的呢?一般我們將『點電荷』看成是『點粒子』,如此『點粒子』半徑 就會是個『零』。因此它的『慣性質量』,假使依據『電磁學』來計算將會是個『無窮大』,然而這又怎麼可能是『合理』的呢?既然這是由於物理中『理想化近似』所引起的,那不是就從自然中所知的『實際大小』來『取代』不就好了嗎??『問題』是一、我們不知道那個大小;二、目前的『電磁學』相當符合『量測現象』,難道應該拋棄『整個理論』之概念的嗎?三、各種實驗的結果,『電子』的確很像是個『點電荷』,並且沒發現它有『內部結構』;四、更不要說,一九二八年,英國理論物理學家『保羅‧狄拉克』 Paul Adrien Maurice Dirac 所開啟的『量子電動力學』 QED Quantum electrodynamics
,已經為『物質』與『光』的交互作用提供了完整的科學論述,雖然當使用『微擾理論』 之『冪級數』 Power series 來作『近似計算』時,在『高階項』的『數列』中會出現『無限大』,因此當時物理學家相當懷疑這套理論是否真的具有一致性。之後,直到一九四七年,美國的物理學家『漢斯‧貝特』 Hans Bethe 獨創了一種『計算技巧』,直接把『無限大』置於『質量』和『電荷』的修正值中。這樣做的話,『無限大』就會被這些常數所吸收,從而得出與『實驗相符』的『有限值』,在今天這個『標準步驟』就叫作『重整化』 Renormalization。
事實上,自從『勞侖茲』發展微觀的『電子之理論』以來,他就計算過『電子』的『電磁質量』 以及運用『半徑』 來避免那個『電子』的『慣性質量』變成了『無窮大』;並且推導電子的『運動方程式』 ,於是引發了『自己與自生電磁場』的『交互作用』。後來『狄拉克』將此用著『狹義相對論』改寫為 ,此處 代表『電子光子輻射』,那個『自身作用項』 依然存在。然而這有什麼『問題』的嗎?要是如此,只知道『電子』的『位置』與『動量』就不足以『確定』它的『狀態』的了?因為我們還必須知道它的『初始加速度』,那麼牛頓的『力學大廈』恐將垮矣!所以現今使用的『方程式』還是得避免『電子』的『內部結構項』 ,以及不許有『自身作用項』,也就是說『電子的理論』恐未完備,我們總得與可能的『無限大』為伍的吧!!
那麼這個『計算技巧』可以怎麽講的呢?比方說,當我們遇到這麼一種『物理量』的『計算』︰
,它在『數學上』是『有問題』的,假使我們用 與 將之改為
,如果『物理上』可以『以為是』 ,那麼不應該 的嗎?
『巴塞爾問題』是一個著名的『數論問題』,最早由『皮耶特羅‧門戈利』在一六四四年所提出。由於這個問題難倒了以前許多的數學家,因此一七三五年,當『歐拉』一解出這個問題後,他馬上就出名了,當時『歐拉』二十八歲。他把這個問題作了一番推廣,他的想法後來被『黎曼』在一八五九年的論文《論小於給定大數的質數個 數》 On the Number of Primes Less Than a Given Magnitude中所採用,論文中定義了『黎曼ζ函數』,並證明了它的一些基本的性質。那麼為什麼今天稱之為『巴塞爾問題』的呢?因為『此處』這個『巴塞爾』,它正是『歐拉』和『伯努利』之家族的『家鄉』。那麼就這麽樣的一個『級數的和』 能有什麼『重要性』的嗎?即使僅依據『發散級數』 divergent series 的『可加性』 summable 之『歷史』而言,或又得再過了百年的時間之後,也許早已經是『柯西』之『極限觀』天下後『再議論』的了!!因是我們總該看看『歷史』上『歐拉』自己的『論證』的吧!!
假使說『三角函數』 可以表示為 ,那麼『除以』 後,將會得到 ,然而 的『根』是 ,由於『除以』 之緣故,因此 ,所以 ,那麼 應該會『等於』 ,於是也就『等於』 ,若是按造『牛頓恆等式』,考慮 項的『係數』,就會有 ,然而 之『 項』的『係數』是『』,所以 ,於是 。那麼『歐拉』是『對』的嗎?還是他還是『錯』的呢??